林冠英应尽早在槟落实资讯自由法令
以林冠英为首的州政府和高官们,讲一套做一套,这边厢高喊民主与言论自由,但另一边却杯葛或为难不顺应州政府意愿的媒体,更企图把本地媒体分而治之。
2009年 10月 19号
槟州民青团团长胡栋强促请民联槟州政府尽早落实上台执政时的承诺,即在槟州实施资讯自由法令,让槟州子民与媒体的言论真正获自由。
他说,一旦资讯自由法令获落实,人民可以清楚掌握州政府的施政,这包括各项计划和措施的资讯。然而,目前上述法令的落实仍遥遥无期。
胡栋强指出,以林冠英为首的州政府和高官们,讲一套做一套,这边厢高喊民主与言论自由,但另一边却杯葛或为难不顺应州政府意愿的媒体,更企图把本地媒体分而治之。
胡栋强今日针对林冠英出席槟州报人俱乐部周年记念时,建议中央政府废除3项法令包括印刷法令、煽动法令及内安法令发表文告。
他说,当初上台执政时高喊要落实民主与言论自由的猫政府,应该把槟州作为带动新闻与言论自由的火车头,在权力范围内推行民主自由与透明施政。然而在不解密豆蔻村行政议会文件的课题上,“透明度“根本就没被贯彻在州政府的施政上。
他也讽刺说,林冠英政府每天都在高喊CAT口号,但是人民在左等右盼后仍看不到CAT施政,反而在很多事件上,林冠英和民联议员常常以另一个CAT即抱怨、责难和扭曲(Complaining、Accusing、Twisting)来推卸责任。
“事实上,林冠英与大部份的民联议员在上台1年7个月后,都无法兑现大选前承诺。这个没有诚信的团队,还能取信于民吗?林冠英在误导致槟城人后,现在又提出建议废除某些法令的言论,是否旨在误导全国人民而捞取政治资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