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政府不应剥夺人民的权利
"槟城"这个字眼,是属于槟州子民的,不是属于州政府的。每个子民都可以很骄傲的高喊我是"槟城"人,但为什么来自马六甲的林冠英,却要霸道的限制子民使用这个字眼。
2009年 9月 18号
槟州民青团强烈反对槟州政府发出指令,要所有欲使用“槟城“(Penang)字眼的人民,必须向州秘书署申请的作法,并力促槟州首席部长林冠英,马上收回这项成命。
该团团长胡栋强指出,行动党是在308全国大选之后才上台执政,但是,执政并不代表可以随意把槟城人的权利“剥夺“。
他今日针对林冠英日前发布指令,要所有欲使用“槟城“字眼的人士,必须先获得州秘书署的批准一事发表文告。他说,不管是任何政党执政,州政府只是一个受“老板“聘请的执行者,但令人遗憾的却是,行动党政府现在却反过来,要剥夺“老板“的权利。
“槟城“这个字眼,是属于槟州子民的,不是属于州政府的。每个子民都可以很骄傲的高喊我是“槟城“人,但为什么来自马六甲的林冠英,却要霸道的限制子民使用这个字眼。
“我也要问林冠英,如果有人问我是来自什么州时,是不是不能回答“槟城“?如果要回答“槟城“是不是也要向州政府申请?又比如一个组织要举办一个“槟城卡啦OK比赛“,是不是也要向州政府申请?这简直就是荒谬之极的作法。”
此外,林冠英也必须明确的告诉槟州子民,是否所有新的熟食小贩或商店,如果要使用“槟城“这个字眼做招牌,比如“槟城“炒粿条、“槟城“叻沙、“槟城“商场等,就须先获得州秘书署的批准?
他表示,“槟城“是代表一个开埠已有200多年历史的地方,不是由州政府所拥有,所以,使用“槟城“字眼,不代表就是州政府所开设或州政府所主办的。如果按照林冠英所说的逻辑,那么林首长是否真的会以为,名震全球的Selangor Pewter就是雪兰莪州政府所有?
他说,由于民众已对林冠英的说话感到混淆,因此,对于民众的疑问,林冠英有必要尽早作出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