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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党妇女组:死刑非解决性犯罪唯一途径

第一,必须采取一套具体且有效的措施来纠正目前有缺陷及无效率的调查及司法程序;其二,作为一个长期的步骤,我们必须教育孩子尊重两性及从幼稚园阶段教授性教育。

2010年 8月 3号

民政党妇女组绝对理解性侵犯受害者所饱受的生理与心理创伤,但是不认同强奸儿童犯就应该判死刑的建议,认为该建议或会对受害者带来反效果。

民政党妇女组全国署理主席吴秀丽指出,强奸犯固然必须受到严惩,但是死刑并不见得就能制止儿童强奸案,反而可能会引起反作用。

她举例,死刑或会对受害者带来不利影响,皆因强奸犯可能会杀死受害者,以杀人灭口来求 死无对证, 如此一来, 就没有人证可以对证强奸犯。
“而且,我们也别忘了很多时候干案者往往都是受害者所认识的人士甚至近亲,如父亲、兄长、长辈、权威人士等。如果我们对强奸犯施于死刑,试问受害者会举报 把近亲送死吗?”

她也强调,根据槟城妇女觉醒中心(WCC)有关性犯罪的研究报告,至今我们还面对不少处理性侵犯案件的难题,包括了法医证据收集不足、缺乏证人、对案件“冷漠”如迟报案或一些警方的不敏感、缺乏证据,以及等案件审判太久。

吴秀丽提议当局应该要有一个更全面,涵盖了教育、预防和威慑嫌犯涉及性犯罪的方案。

“第一,必须采取一套具体且有效的措施来纠正目前有缺陷及无效率的调查及司法程序;其二,作为一个长期的步骤,我们必须教育孩子尊重两性及从幼稚园阶段教授性教育。”

她说, 上述的建议除了能够挽救性命外,虽不能根除但至少能减少性暴力事件发生。

此外, 她也认为警方应该有一个特别部门专案处理强奸案, 而且负责处理强奸案的警员应该是受过特别训练的女性。

据新闻报导,随着儿童被强奸案渐增加的趋势,朝野一些政党都赞成修法判决强奸儿童罪犯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