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党:每个人都应该获得法律的保护
法律权是人权之一,而且法律的公正应该至上。因此,我们认同也表扬政府及律师公会采取积极行动设立法律援助基金。
2010年 7月 30号
民政党欢迎成立法律援助基金以协助刑事案被告因经济问题无钱聘请代表律师抗辩,民政党认为每个公民都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
民政党副总秘书梁德明说,任何一个公民都不应该因为经济问题而夺削了他们辩护的权力。
为此, 他希望成立法律援助基金将鼓励更多人寻求法律援助及公道。
梁德明今日是针对律师公会主席拉古纳透露首相纳吉原则上已同意成立法律援助基金一事,在文告中如是指出。
据新闻报导,贸消部部长拿督依斯迈沙比里透露,政府准备拨出500万令吉予该基金。
也是新邦令金区国会议员梁德明透露,世界人权宣言第十条指出:“人人完全平等地有权由一个独立而无偏倚的法庭进行公正的和公开的审讯,以确定他的权利和义务并判定对他提出的任何刑事指控。”
“法律权是人权之一,而且法律的公正应该至上。因此,我们认同也表扬政府及律师公会采取积极行动设立法律援助基金。”
此外,他也希望私人界,尤其是大企业及公民社会,能够支持这个法律援助基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