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件式限制非回教宗教学会成立只会带来负面影响
“教育部应该认清马来西亚为一个多元种族、多元文化宗教的国家,这是不变的事实,彼此之间的接纳及包容是必要的,这样才更能体现首相纳吉所提倡的一个马来西亚理念。条件式的限制非回教宗教学会的成立只会带来负面影响,也对非回教徒学生有欠公平。”
2010年 7月 26号
(吉隆坡26讯) 民青团全国总秘书刘华才博士表示,教育部规定学校若要成立非回教的宗教学会,必须获得注册官,即州教育局长批准,而有关学会必须清楚宗教自由的敏感度及回教是国家官方宗教的事实,这样的通令明显在刁难校方成立非回教宗教学会的自由,也钳制其自主权。再加上这也不符合一个马来西亚的精神,各种族宗教和平共存的理念,也明显高调着重于某个族群并其宗教信仰。
他是针对教育部在志期2000年12月16日的通令中阐明,在2000年之前成立非回教宗教学会无需注册,但地位保持不变。2000年开始成立的,必须获得注册官,即州教育局主任的批准,发表以上言论。
“教育部应该认清马来西亚为一个多元种族、多元文化宗教的国家,这是不变的事实,彼此之间的接纳及包容是必要的,这样才更能体现首相纳吉所提倡的一个马来西亚理念。条件式的限制非回教宗教学会的成立只会带来负面影响,也对非回教徒学生有欠公平。” 刘华才补充说。对此,刘华才再次吁请教育部秉持各个宗教都是教导人向善,有必要重新检讨或废除这项通令,并明白向在籍学生灌输正确的宗教观念对他们未来个人成长过程中肯定会带来效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