赋予反贪会提控权
“反贪委会不只应该保持独立,更应该让人看到其独立性,且义无反顾、无畏无私的调查、逮捕与提控涉案人士。”
2010年 7月 15号
民政党全力支持修宪赋予反贪委员会提控权,来提控那些涉贪的高官显要的建议,以实现人民希望看到那些“漏网之鱼”落网的心愿。
民政党全国副主席拿督马袖强说,如果这项建议能够顺利和更快的落实,也将有助消除公众向来对政府庇护那些涉案高官显要或“大鱼”的负面印象。
“反贪委会不只应该保持独立,更应该让人看到其独立性,且义无反顾、无畏无私的调查、逮捕与提控涉案人士。”
马袖强今日是针对国会反贪特别委员会(JKMR)建议修改联邦宪法,赋予反贪污委员会提控权,以确保反贪会能够在独立自主调查的情况下,把涉案的高官显要绳之以法建议,在文告中如是指出。
该委员会注意到,人民之所以会对反贪会产生负面看法,因为根据联邦宪法第145章(3)条文,除非获得总检察长的同意,否则反贪会没有权力起诉涉案的达官贵人。
该委员会指出,虽然总检察署已派出副检察司驻守反贪会,不过反贪会依然只能决定涉及平民百姓的事件,然而,遇到大案或敏感案件则一律必须交由总检察署决定。
马袖强说,承认与否,赋予反贪会提供权,有助于改善人民对反贪会在打击贪污工作的独立性和效率。
他强调,政府赋予反贪会更多的权力,包括提控涉贪的高官显要权力,以及给予反贪会更多的资源,这对于恢复人民对反贪会的公信力与形像是非常重要的。
他说,民政党一直促请政府推动反贪会、警察和司法界的改革,因为唯有这3个机构的彻底改革才能让人民对政府重拾信心及信任。
“人民都希望反贪会积极主动及有效率的打击我国猖狂的贪污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