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更全面的反性骚扰政策法律架构
惩罚固然能起阻吓的效果,但是政府也应该配合公民社会提供受害者支援,如提供心理辅导、法律援助等。
2010年 7月 10号
民政党妇女组欢迎政府在《2010年雇用(修正)法案》纳入性骚扰项目,指出此举有助于在职场营造一个更两性友善的工作环境。
不过,民政党妇女组认为政府应该拟定一项涵盖教育、防止与惩罚措施的反性骚扰政策法律架构。
民政党全国妇女组署理主席吴秀丽也敦促政府研究及制定反性骚扰法令的可能性,并且也应该考虑有一个独立法案来处理性骚扰事件,以防止性骚扰案件的发生。
吴秀丽指出,很多时候上司与员工都不清楚何种举止行为可构成“性骚扰”,因此教育与觉醒工作是非常重要的。
“投诉者的身份也应该受到保密以免遭到秋后算帐。”
吴秀丽今日是针对人力资源部昨日在《2010年雇用(修正)法案》强制雇主对员工性骚扰投诉展开调查,否则将被罚款1万令吉一事,在文告中如是指出。
吴秀丽建议,每家公司可以成立内部专案委员会,处理无论是员工对员工、员工对雇主、雇主对员工的性骚扰案件。
“此外,该委员会也必须处理员工蓄意投报来对付上司或管理层的案件。”
另外,吴秀丽也说, 惩罚固然能起阻吓的效果,但是政府也应该配合公民社会提供受害者支援,如提供心理辅导、法律援助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