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平则鸣》 大家应该好来好散
2009年 8月 3号, 11:30 AM
Posted in 评论, 不平则鸣
上周六,从电视机荧幕看到“废除内部安全法令“请愿集会场面,当时有数以万计情绪高昂的民众罔顾自身安全走上街头,除了引来为数不少的镇暴队及水炮车严阵以待执行任务,街道的催泪弹更是此起彼落,现场的混乱场面,确实让人叹为观止,错愕不已。
这也让我想起当年受朋友之邀参与过和平集会的情景,当时虽也成了水炮车及催泪弹的“受害者“,不过,“患难见真情“的集会者,大家不分你我互相扶持及关心的温馨之情,至今仍久久不能忘怀。
奇怪,为何我国警方始终不愿成全民众极之渴望和平集会的权利?若警方依照程序发出集会准证予申请者,并在执行维持秩序任务之时,尽量保持友善和专业手法,让请愿者顺利完成他们的心愿,大家就能好来好散啊!
如果警方大方的发出集会准证,或许就可避免发生警民起冲突及对抗的不愉快场面,也能确保集会地点四周的商业活动不会因此受影响,而损失数亿令吉。更重要的是,警方也可趁机要求主办集会的单位确保出席者不制造麻烦,散会后也不留下垃圾,达到双嬴效果。
无可否认,我们的社会有一些意图不良的政客总喜欢办这种动员其支持者上街头示威抗议活动,捞取政治宣传来达到政党的议程。在这样的情况下,去谈民主,我认为是社会动乱的开始,也成了一小撮动机不纯人士借题发挥的良机。
凡是“有对必有错“,如果是依法进行的和平集会应该是神圣不可侵犯之权利,但是,如果是假借民主之名堂乱搞街头政治,尽情地宣泄不满及破坏公共秩序,则是羞耻之举,也是“开民主倒车“。
by 黄美菱
新闻分析员。天秤座的她,追求公平正义,处事黑白分明,遇事不平则鸣。
上述内容不代表本网站及槟州民政党的立场。

1 则回应, 写下你的回应
1 penangites 8月 6号, 6:56 AM
示威无理?
谢光亮 @ 318 on 2009’年‘08’月‘04’日’ (20 x 网民/会员)
示威导致交通瘫痪,示威导致商店关门,示威破坏国家形象。为什么要示威?为什么要上街抗议?有用吗?示威可以改变现状吗?要表达意见或改变的话,是通过五年一次的选举,不是通过示威。不论是2007年的“公选盟”、“兴权会”或几个月前的“反英化数理”示威,以上种种“反示威”的论调是最普通不过。
和平示威是我们最基本的权力之一。联邦宪法第十条第一项赋予每位公民拥有和平集会的权力。集会也是民主自由的一部分。单单一场和平示威不可能有什么即刻的变化,但是和平示威乃民众自我表达的基本权力。和平示威乃民主自由的体现之一,也可以看出究竟掌权者是否可以容得下异议之声。
和平示威是全球人的文化,并不是某个人的文化。世界上有哪些国家没有和平示威的?西方国家示威犹如家常便饭自然不在话下;亚洲国家和地区也有大大小小的示威,台湾、香港、韩国都有,甚至比我国相对发展落后的印尼、泰国和菲律宾都有。
一些政党和人士指出示威威胁民众安全、商店不敢营业、交通瘫痪。类似愚民的言论旨在混淆视线。一场和平的示威井然有序,志工团负责维持交通。可是一切的混乱始于警方发射数百枚从天而降的催泪弹和如暴雨般的水炮“招待”示威者。因此,民众安全受威胁、商店关门、交通瘫痪,警方始作俑者,难辞其咎。
上街和平示威的目的是向普罗大众传达讯息,以及向政府呛声。如果把和平示威地点改在一座四面无人的体育馆,那么集会讯息如何传达给四周的人?体育馆的示威示给谁来看,抗议谁来听?
只有专政集权的政府才会镇压和平示威,因为示威已经挑战当权者的权威。正如前首相阿都拉在2007年“公选盟”示威前表示“我避忌被挑战 ”(Saya pantang dicabar),结果被示威者改为“人民避忌被挑战”(Rakyat pantang dicabar)。
一个专政霸 道的政府从来不讲究民意民主自由。自从那吉上任首相以来所喊出的“一个马来西亚”口号——“以民为本,成就为重”(Rakyat Didahulukan, Pencapaian Diutamakan)。既然‘以民为本’,凡是都应该以民为先为重为主。讽刺的是,当中的‘民’竟然没有包括‘民意’。那吉一手策划的霹雳州政变没有俯顺霹雳人的民意解散州议会,那吉政府没有应大道使用者之要求国有化大道公司,那吉政府没有重视8月1日两万人上街示威游行的民意。或许,在那吉眼里,霹雳人、大道使用者和两万人都是‘一小撮的滋事分子’?
阿都拉下台,那吉上台,似乎让人觉得换了‘新政府’。事实上,这个政府虽然是披着新衣,可是脑子里尽是旧思维旧政权。不仅如此,新政府旧政权不但不尊重基本和平集会的权力,反而变本加厉打压民主空间。801废除内安法令万人大集会中,在那吉政府的领导之下,警方一共逮捕了589位示威者。这是建国以来警方最有效率最了不起最符合KPI的成就!
Last modified on 2009-08-04 23:54:01 by 谢光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