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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言不讳》 何止黄泉安一人

2010年 5月 22号, 11:00 AM
Posted in 评论, 直言不讳

最近,本地一家报章大篇幅报导日落洞区国会议员黄泉安称声应援引煽动法令对付妖言惑众的反电讯塔组织的言论。该报章一连几天对黄泉安进行轰炸,指黄泉安的言论和行动党秘书长林冠英坚持要废除煽动法令及内安法令等恶法的立场不同。我读了报导,只觉得好气又好笑。

好气又好笑,是因为该报导有一点误导性。

报导将黄泉安形容为要援引煽动法令的“恶人”,并将林冠英塑造成要求废除煽动法令的“好人”,但是,民联领袖发表援引煽动法令的言论,黄泉安不是第一人,林冠英丶卡巴星丶黄伟益丶杨顺兴也曾发表类似的谈话。

随手拈来就有以下几个例子:

林冠英曾在2009年11月建议警方援引煽动法令,对付发送简讯指民联政府强制回教徒到神庙领取福利局援助金的人士。

卡巴星今年2月曾促总警察司援引煽动法令,对付发表羞辱华人和印度人言论的前首相特别事务官纳西尔。

黄伟益曾於2008年9月促请警方援引煽动法令,对付发表“华人寄居论”的巫统升旗山区部主席阿末依斯迈。

杨顺兴曾於2008年12月要求警方援引煽动法令调查在国会发表多源流学校必须废除言论的巫统尤仑区国会议员慕克力。

因此,我说该报导有误道性。因为如果要审判民联领袖一边厢要求废除煽动法令,一边厢要求援用煽动法令的矛盾举动,应该被拉上被告席的民联领袖何止黄泉安一人。

煽动法令一直以来被反对党及民间团体视为如同内安法令的恶法,是国阵用来打压政敌的手段。民众或民联领袖可能会辩称,民联领袖发表援引煽动法令何错之有,因为他们的出发点都是好,是要用该法令来对付“坏人”。但是,人是好是坏是非常主观的看法,阿末依斯迈在华社眼中可能是坏人,但在马来社会却可能是好人。在黄泉安眼中,反对电讯塔者可能是妖言惑众,但在别人眼中却可能是另一回事。

所以,既然希望废除所有恶法,那就不应该建议当局援用恶法。要争取废除恶法,首先就是要证明恶法没有存在的必要,如果还建议当局援引恶法,那不是在加强恶法存在的理由吗?即使对方是无恶不作的恶人,使用恶法来对付恶人,这作法也不能被视为正义吧?

民联领袖一再发表这种以牙还牙的言论,只会让人民对於他们称执政後要废除恶法的承诺大打折扣。

by 路人甲
男人。有话直说,有屁直放。不管你是在野还是在朝,不管你是老板还是皇帝。

上述内容不代表本网站及槟州民政党的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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