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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经蓝海》 大专法令39周年…废除或修改?

2010年 3月 27号, 10:30 AM
Posted in 评论, 政经蓝海

1971年4月27日制定的大学与大专学院法令,简称“大专法令”,至今度过了39个年头,仍是备受争议的法律。它被指钳制大专生的思维,削弱大学生的自主权,因此多年来被许多非政府组织及学生团体不断呼吁政府废除这项法令。

尽管期间曾作3次的修改,但仍未能解除大专生的隐忧。尤其是法令的第15及16条文更备受争议性,条文被批评限制学生独立和结社自由,导致学生缺乏组织能力,禁止学生对外发表言论或参与社会活动。

经过修改後的条文仍是禁止国立大专生参与政治活动,只允许学生参与校外注册组织,而且校方有权禁止学生参与特定团体。这有如打开了一些活动空间,但又捆绑着大专生的手,换汤不换药。

我顿时在想,大专法令兜兜转转了39年,争议了这麽多年,这项法令至今到底还有存在的必要吗? 39年来在大专法令底下被束缚的大专生,就因此缺乏批判的思维,校园缺乏民主和学术自由也导致我国国立大学的世界排名一再下跌,对整体学术水平造成影响。

看来再修改也行不通了,长远之见,唯有废除才是真正一劳永逸的解决方法。因为要应对全球化变迁,我们需要的是具备思考丶有创意丶有组织能力及有远见的新生代。大学生应该关心社会,献身国家,带动社会和国家的进步。但如今被约束於大专法令底下的大学生,他们又能做到吗?

不仅如此,问题又在於现在的大学生是否真的拥有成熟的思考力呢?还是需要有大专法令来限制他们的自由呢?我们回顾今年的国内国立大学的校园选举,因对选举成绩不满,大学生们展开示威行动,辱骂校方,破坏校内公物等等。这些是成熟有思考的大学生应有的举动吗?或者真的需要有大专法令来处分这一小部分欠缺成熟的大学生呢?

大专法令39周年了,我们仍要抗争到底,废除不合理的大专法令。除了着重於平衡大学管理层丶学术人员及学生的权利和权力,大学生们也有必要洁身自爱,懂得自律,分辨是非黑白,更为重要。

by 刘华才博士
政坛新新人,身经企管学术,欲从蓝海视角,看穿政经文教,带来全新思考。

上述内容不代表本网站及槟州民政党的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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